全校各单位:
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,为做好我司教职工及涉校人员健康信息排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健康信息排查统计任务安排
排查统计工作采取“属地管辖”原则,即“谁的人,谁负责”、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。
1.在职教职工及其校内共同居住人员:各单位负责具体排查。已故教职工、调离教职工、除名教职工家属在我司居住生活的,由该教职工在校工作时所在单位负责统计。
2.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聘用的职工及其校内共同居住人员:由设计院负责排查、审核及汇总、上报。
3.校内居住的离退休教职工及共同居住人员:由退管处负责排查、审核及汇总、上报。
4.后勤服务保障有关人员:包含物业、商户(含餐饮服务人员)等后勤服务有关人员、居住公司住房的租户,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排查、审核及汇总、上报。
5.安保人员:由保卫处负责排查、审核及汇总、上报。
6.外籍人员:包含外籍教师和留学生,由国际处负责排查、审核及汇总、上报。
7.基建施工人员:由基建处负责排查、审核及汇总、上报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明确责任。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(二)按时上报。各单位于每周周五下午15时前通过OA“涉校人员疫情防控信息排查统计周报表”将本单位涉校人员信息汇总上报,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将由每日健康上报系统自动生成。
(三)严肃追责。公司对工作落实不利,未按时上报的单位,将在OA上通报批评;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。
联系人:张应彦,联系电话:0375-2089083。
师生健康排查专班
2022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