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7日,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活动轨迹涉及新华区、卫东区多个区域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《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》等规定,经专家组综合研判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封控区、管控区进行调整,实行分类管理,现通告如下:
一、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
15.新华区矿工路中平能化铁运处机务小区4号楼、5号楼
22.卫东区培英街岳庄菜市场两侧(单位、居民区及商户)
24.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常绿大悦城小区33号楼、35号楼
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“区域封闭、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管理,严格落实居家隔离、正确佩戴口罩、减少家庭成员之间接触、做好清洁消毒等措施,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。
2.新华区和平路步行街整段及两侧(单位、居民区及商户)
10.以德信泉(体育场店)为中心,向东至光明小区29号楼、西至东建设街、南至矿工路、北至光明小区15、33号楼
11.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常绿大悦城小区除封控区外的其他楼栋区域
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“人不出区、严禁聚集”管理措施,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。管控区内居民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;对因就医确需外出的人员,由社区防控机构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,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、验码、测温、登记。
市主城五区(新华区、卫东区、湛河区、示范区、高新区)除封控区、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参照管控区管理。
封控区、管控区的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、行业监管责任,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、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,注重解决残疾人、独居老人、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,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。
市主城五区人员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,积极配合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工作,不得擅自外出,避免疫情传播风险。